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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后勤工〔2016〕3号

浙江财经大学后勤产业分工会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时间:2016-11-10点击数:

校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后勤产业党总支同意,拟定于2016年11月24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1、审议通过后勤产业分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后勤产业分工会委员会(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产生

拟定后勤产业分工会委员会(新一届)设分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工会委员5名。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分工会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建议名单,经主席团会议通过,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和选举(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在新当选的分工会委员人选中选举产生(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实行等额选举)。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中国教育工会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后勤产业分工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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