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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后勤工〔2016〕2号

关于选举浙江财经大学后勤产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5点击数:

各工会小组:

浙江财经大学后勤产业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后勤产业一届一次“双代会”)拟于2016年11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二级教(职)代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后勤的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

“双代会”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按后勤职工、分工会会员总数的20%民主选举产生,拟选代表50名。校编代表名额按2:1,非编代表名额按20:1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

职工代表与分工会会员代表身份合一。“双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到期改选,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条件

“双代会”代表应是后勤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必须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支持并参与后勤的改革与发展,能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能积极参与“双代会”的工作和活动。

三、代表团组成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组团,各代表团选举产生代表团团长1人。

四、代表产生及资格审查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负责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代表分配名额,采用差额20%选举办法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自下而上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产生。对酝酿产生的候选人,由工会小组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会议需由应到职工总数的2/3以上人员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职工半数才能当选。如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难以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双代会”筹备委员会组织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五、代表选举工作要求

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工会小组要按照程序,认真做好代表选举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在代表选举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在2016年11月10日前结束,各工会小组同时把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等报送筹委会办公室(设在行政部)。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后勤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代表团组成。

2、浙江财经大学后勤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暨分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浙江财经大学后勤一届一次“双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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