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旧版

浙财大后勤党〔2022〕4号

后勤产业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3-25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加强和改进后勤产业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产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党支部书记。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三条  述职评议内容:

(一)推进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牢记初心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等情况;

(二)支部书记履行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等情况;

(三)落实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大力推动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跃升等情况;

(四)紧紧围绕学校、党总支和各单位中心工作,以实现党建和事业相融合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未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的,相应支部考核、支部书记民主评议认定“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五)推动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落实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统战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七)密切联系群众,指导工妇组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助力“三全育人”作用发挥的情况;

(八)支部所属部门有关人财物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四条  评议考核采取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年度述职评议和加减分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包括党支部工作量化基础分和加减分(详见基础分评议表),占总成绩的60%;年度述职评议占总成绩的40%。

第五条  党总支成立由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校党代会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评议考核工作。加分项由各支部自行申报,党总支进行审核,减分项由党总支负责统计。

第六条  支部述职每半年组织1次,其中年中述职不考核。年度述职采用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书面述职报告要求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简明扼要。党总支一般在次年年初召开专题述职会议,由各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考评小组听取述职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所有支部年度工作进行评议打分。述职会议可邀请双代会代表、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旁听。

第七条  各支部对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树立重视基层党建、人才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氛围。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八条 支部述职考评结果由党总支会议审定,按照不超过2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

第九条  支部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支部书记政治上强不强、实绩好不好、作风实不实、工作称职不称职的重要标准。

第十条  对思想上重视、认真调查研究,履职尽责到位、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工作成效好,考评中反映好的,要充分肯定,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研究、投入精力少、不真抓实干、不解决实际问题、考评中反映较差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发生严重问题的,在上级督查、检查中出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存在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评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二条  各支部要梳理分析自己查摆、各级督查和群众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党总支采取专项督查或抽查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总支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1:后勤产业党支部工作基础分评议表

附件1:

后勤产业党支部工作基础分评议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党建引领(50%)

履行支部职责

20分

1.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工作(5分)



2.党建和事业相融合(8分)



3.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4分)



4.党支部书记年底向全体党员述职,接受评议(3分)



支部组织建设

60分

5.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专人负责、记录规范,会议类型、主题、参会人员等明确(5分)



6.党员党费按月收缴(2分)



7.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4分)



8.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5分)



9.“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有成效(10分)



10.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8分)



说明:本项缺1次扣2分

11.党员一般每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1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5分)



12.建党、建国等纪念日党性教育活动丰富、效果良好(5分)



13.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4分)



14.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2分)



15.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支委的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5分)



16.双周二下午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5分)



说明:以上11-16款1次扣1分

队伍建设(20分)

1.党员名册完整,组织关系隶属清楚,转入、转出、新发展、转正台账清楚(5分)



2.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入党申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党员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党员发展材料完整准确(10分)



说明:党员发展材料缺失一项扣2分

3.开展阵地亮标识、党员亮身份、岗位亮职责、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等亮显工程活动(5分)



思想政治(30%)

政治理论学习

50分

1.每季度至少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6分)



说明:党支部记录本学习台账记录齐全,缺失1次扣1分

2.组织教职工每学年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不少于40 课时,组织教职工每周开展1次集中学习,组织教职工每月开展1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10分)



3.每半年向党总支报送上年度学习情况(党支部和教职工学习汇总表)(8分)



说明: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台账记录齐全,缺失1次扣1分

4.学习强国党员注册率达到100%(2分)



5.每日成员活跃度(参与度)达到90%(3分)



6.每日成员平均得分达到30分(5分)



说明:以上4-6款未达标1项扣1分

7.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每年开展师德教育、培训、宣传、考核、监督等工作(8分)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排查分析,1次全员以大会形式的警示教育(8分)



说明:以上7-8款需在支部书记述职内容中单列体现,缺失分数全扣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50分

1.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助力“三全育人”改革,相关项目获得校级以上立项或表彰另行加分(4分)



说明:受校级表彰的每项加0.5分,立项为校级品牌的每项加1分,省级品牌的每项加2分,教育部品牌的加5分

2.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思想政治工作(3分)



3.全年在学校官网、校报、微信公众号刊发宣传报道稿件不少于4篇(6分)



说明:每少1篇扣0.5分。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纸媒(广告版除外)和浙江日报刊发1篇加1分,本项加分封顶为5分

4.每年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1次专项自查(4分)



5.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事发后半小时内、力争20分钟内向总支口头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事发后一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4分)



6.全年未发生网络舆情事故(4分)



7.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4分)



8.每年至少安排1次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学习(4分)



9.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1次(4分)



10.建立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分析研判并上交书面报告(4分)



11.每年12月向总支上交年度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3分)



12.支部书记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述职报告中要有相关内容。对重点人严格落实“一人一组”“一人一案”“一人一表”4分)



说明:凡发生政治安全事故的或受到学校问责的,本项全扣

13.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内横幅喷绘等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建立完整的审批台账(2分)



说明:审批报备手续齐全每出现一次纰漏扣0.5分

党风廉政建设(20%)

工作与责任落实

32分)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分)



2.定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问题整改推动责任落实(6分)



3.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8分)



4.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6分)



5.纪检委员、纪检联络员履行监督责任情况(6分)



监督执纪问责

38分)

1.按规定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做好记录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6分)



2.加强政治监督,及时报告问题,按要求上报政治监督情况报告(6月上旬、12月上旬)(6分)



3.推进巡视巡察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分)



4.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对重要事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5分)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的监督检查(5分)



6.按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6分)



7.依规依纪处置本部门(单位)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并向党总支报告情况4分)



清廉单元建设

30分)

1.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动态完善廉政风险库、防控措施和廉政风险交接制度(8分)



2.单位(部门)风清气正,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廉洁自律(8分)



3.加强教职工廉洁从业教育情况(7分)



4.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情况(7分)



加分项

党组织、党员、党建业务融合项目获校级以上党建工作荣誉称号或奖项,按照市厅级1分,省部级2分,国家级4分,满分不超过10分的标准进行加分



发展党员每个加0.5分,其中高知党员每个加2分



承办校级以上党建活动每个加0.5分



发现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2分



扣分项

党建和清廉建设

党组织主动发现和查处的不扣分,被上级部门查处的:党内警告扣0.8分、严重警告扣1分、撤销党内职务扣1.2分、留党察看扣1.5分、开除党籍扣2分;诫勉谈话扣0.5分,政务政纪警告扣0.5、记过扣0.8、记大过扣1、降级扣1.2、撤职扣1.5、开除扣2分。党组织因党建工作问题被党总支书记约谈,视问题程度给予0.5分及以上扣分。对干部入职未进行廉政教育的扣0.5分



未按时提交规定材料,每次扣0.5分



规定动作或要求未完成,每项扣0.5分



重大事项未如实报告,每缺一项扣1分



两年无新增入党申请人扣1分



思政

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达到A级的,一次扣0.5分,达到B级的,一次扣1分;达到C级的,一次扣2分



按照相关制度酌情扣分;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与意识形态事件“一票否决”



备注:1、未完成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的,相应支部考核、支部书记民主评议不予评定为“优秀”。

2、教职工理论学习对象为校编(含人事派遣)及非编管理岗人员。

上一篇:浙财大后勤党〔2022〕5号
下一篇:浙财大后勤党〔2022〕3号

浙财大微后勤

联系邮箱:houqin@zufe.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版权所有©浙江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浙ICP备050145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