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今接派遣公司通知,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第139号文件精神,2012年一月起上调社保缴纳基数。涉及到员工个人缴纳部分,有以下变动:城镇户口员工每月社保上调27.9元,农村户口员工每月社保上调25.4元。补缴款项将从员工5月份工资中代扣(含1-4月)。请各部门将调整情况告知员工,如有不明之处,咨询人力资源中心马老师,电话87557399。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财大微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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