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学院通知,“五一”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5月3日(周二)正常上班。为确保留校师生的正常生活,经公司研究,对“五一”期间工作做如下安排:
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严格按照《后勤服务总公司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切毋离杭并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总值班汇报、通知责任单位并妥善处理。各中心在假日期间如遇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电话:13857101889
2、经营发展中心:学友超市桃李苑店、客房、水站正常营业;行政仓库、文印室放假休息;学友超市校内店4月30日、5月2日营业(时间:8:00—16:30),5月1日放假休息;
3、饮食服务中心:学术餐厅:一楼正常营业,二楼放假休息;
文华餐厅:一楼、三楼正常营业,二楼放假休息;
4、收发、物业管理中心、卫生所正常值班;班车、长安院区假期安排另行通知;
5、其余各部门合理安排员工休息,指定专人值班并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6、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地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使用电器,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的部门,应及时起用,做好防范工作;
7、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中层以上干部离杭或部门集体组织外出,事先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8、切实加强对非在编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妥善安排他们的假期活动,加强对员工的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教育和观潮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9、加强部门所属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车辆出城必须报总公司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