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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大后勤党〔2014〕13号

关于同意后勤分工会调整“五必访”慰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3点击数:

各支部、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经研究,同意后勤分工会关于调整“五必访”慰问标准的决定,请遵照执行。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11月3日


后勤分工会关于调整“五必访”慰问标准的决定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发挥分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结合社会物价水平情况,经试行情况良好,现调整后勤分工会“五必访”慰问金标准如下,并要求各工会小组认真落实。

一、遇员工新婚、生病住院、生孩子、直系亲属丧事等发生,部门负责人、工会工作人员除口头访问外,还可同时佐以食品、慰问金形式慰问,标准视情调整到200-500元每次,原则上每一事件慰问一次。

二、遇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等,慰问标准可视情调整,经分工会委员会审议确定后执行。

三、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后勤工作人员。

四、本规定自2014年1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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