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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点击数:

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在完成后勤保障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外聘员工,根据学校及中心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2021学年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表彰办法

详见《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后勤[2017]7号文)及2020年的“补充规定:浙财大后勤[2017]7号文件中评选表彰条件“近两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修改为“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中国教育后勤协会》、《浙江省教育后勤基建协会》或其他国家级、省级单位举办的专业活动中荣获奖项者。”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选办法(在中心工作满2年含以上员工可参加评选),以各部门2021年9月15日在岗人数为基数,由各部门按比例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评选单位

可推荐名额

各部门人数

职能各部

1

9

物业部

8-9

92

能源部

1

11

餐饮部

7-8

86

综合部

1

13

校医院

1

9

中心

0-4


合计

19-25


三、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由各评选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推荐,由各评选单位所属党支部牵头组织评比,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需说明评选程序、过程、结果)请于9月24日上午11点前将报送人力部,人力部统一汇总,中心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后勤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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