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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18-2019学年后勤校级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点击数:


 

各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开展2018-2019学年后勤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条件

按《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14]61号)文件及2019年补充规定“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修改为“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优秀”执行。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根据办法规定,以支部为单位,结合部门及其他情况,经党总支商议确定,各支部优秀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支部名称

优秀推荐名额

第一党支部(职能部门)

2

第二党支部(综合、会务、餐饮)

2

第三党支部(物业、动力、校医院)

2

第四党支部(资产公司)

1

 


 

 



三、推荐评选组织工作

1.宣传发动:布置推荐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推荐考核:各支部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名额,提出本支部优秀推荐人选,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评选表彰工作组。

3.综合考核:工作组审核推荐材料,进行推荐资格确认。

四、推荐评选时间要求

1.6月11-6月20宣传发动、产生表彰推荐人选。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正式推荐人选,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

2.6月21-6月24党总支评选表彰工作组审议确定先进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三天。

3.6月25党总支提交推荐过程材料(包括推荐民主程序过程和公示结果)和推荐人选材料到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学校会议审定。

4.推荐人选材料今年实行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申报”在线申报—提交部门审核—人事处审核后—返回部门打印—返回部门打印—部门盖章后同推荐过程材料交人事处审核汇总,报学校会议审定。

联系人:李晨,电话:87557199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2.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后勤产业党总支评选表彰工作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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