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在完成后勤保障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外聘员工,根据学校及中心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O17—2O18学年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和表彰办法
详见《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后勤〔2017〕7号)。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根据评选办法(在中心工作满2年(含)的员工可参加评选),以各部门2018年9月6日在岗人数为基数,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部门 |
可推荐名额 |
可参加评选人数 |
职能各部 |
1 |
5 |
物业部 |
8 |
80 |
动力保障及维修部、会务部 |
2 |
11+4 |
餐饮部 |
7 |
68 |
综合部 |
1 |
8 |
校医院 |
1 |
5 |
合计 |
20 |
|
三、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各部门负责宣传发动、推荐、评比,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需说明评选程序、过程、结果)请于9月18日上午11点前将报送人力部,由人力部统一汇总,报中心领导审议通过,并公示3天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附件:1.《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后勤〔2017〕7号);
2.中心外聘员工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各部门近两年获得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已发各部门)。
后勤服务中心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