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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制外聘员工6月份工资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1点击数:

 

各部门:

接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浙人社发[2017]66号文件精神,自20171月起职工社会保险基数调整为2819.25元,故6月劳动合同制外聘员工工资将发生下列变化:

1、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农村户口由262.6/月调整为285.93/月;城镇户口由275.53/月调整为300.03/月。

2、补缴15月份的社保个人部分:农村户口补缴金额为23.33/月,城镇户口补缴金额为24.5/月。其中,20171月之后的新进员工,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按实际参保月份补缴。

特此通知,请各部门做好员工告知工作。

 

 

 

人力部   

201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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