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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1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已参加2015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参保周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现将报销材料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保周期:201591-2016年8月31

2.所需材料:参保学生在报销医药费时,请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证历本》与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异地就医病历本;

3.报销材料审核时间:201692021 8:30-11:00, 13:30-16:00

4.提交地点:校医院211办公室;

5.咨询电话:0571-86754646,周老师;

6.20167月前已交报销材料的学生可在920日到校医院211办公室领取费用。

 

 

后勤服务中心 

201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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