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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体职工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4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财院〔2012〕220号)文件精神,中心前期已布置了校编职工年度总结工作,现研究决定,校编职工评优名额分配及外聘员工2015年度考核等事项布置如下:

一、校编

(一)优秀名额安排:

员工优秀名额共9名,分配如下:各部门负责人合并考评,评选优秀人员3名;职能部门(行政部、监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职工合并考评评选优秀人员1名,综合服务部、校医院职工合并考评评选优秀人员1名,饮食服务部职工评选优秀人员1名,物业服务部职工评选优秀人员3名。

(二)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个人总结提交方式及拟评优秀人员名单上交时间按校文件精神执行。1月8日前需完成个人总结。3月11日前完成部门考核工作,部门考核结果拟定汇总表需在3月11日下午4点前交人力资源部,待中心领导审核、学校审批。

(三)总结提交步骤:

教职工登陆学校考评系统,填写个人总结与相关信息,提交部门审核。登陆学校考评系统的方法步骤:凭教职工工号登录学校首页信息门户,然后依次点击门户首页左边“业务系统”-“人事系统”,在跳出的页面中填写个人总结与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点击“保存”,按系统提示直接提交,或跳转页面后,点击右上方“提交部门审核”。

二、非编:

(一)考核内容:员工在被考核期间德、勤、绩、能等情况。

(二)考核目的:考核结果为员工获得聘任、晋升、调配岗位;确定薪酬;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年度考核奖项各档次的依据。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优秀名额安排:

优秀名额控制在外聘总人数的15%内,具体分配如下:

职能部门(行政部、监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合并考评,评选优秀人员2名;物业服务部评选优秀人员20名,饮食服务部评选优秀人员14名,综合服务部评选优秀人员2名,校医院评选优秀人员2名。要求业务部门一线员工优秀比例占总优秀名额的60%及以上。

(四)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1月8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年度考核表》),3月11日前完成部门考核工作,员工年度考核表、考核结果拟定汇总表需在3月11日下午4点前交人力资源部,经中心领导审核后公示。

5、注意事项:

须由本人填写《年度考核表》,用工部门需填写总体评语。截止到进行评定时,试用期员工可不参与年度考核。

三、联系电话:87557399     联系人:李晨、黄雯

    附件:1、年度考核表

 2、2015年度外聘员工考核结果拟定汇总表

 

 

后勤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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