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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聘员工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7点击数:

各部门:

    接白杨派出所通知,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派出所要求我中心外地户口的员工(除杭州主城区外)办理暂住证。

    办理须知:

    1、办理者须提供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正确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信息(表格请到人力资源部钦敏燕处领取)。

    2、往年办理过暂住证的,如已到期今年需重新办理。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督促本部门职工办理暂住证,登记表请于9月26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1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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