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和评价广大职工2012年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财院〔201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对公司2012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对象为公司校编在岗职工,考核内容、等次、程序及相关事项严格按照浙财院[2012]220号文件执行。
二、优秀名额:各部门一名,物业管理中心五名。
三、日程安排:
1、2月28日前,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并用自己的工号登陆学校信息门户,点击门户首页左边“业务系统”中的“人事系统”。进入人事系统后,点击左边功能菜单里的“个人考核”模块,进入后点击“个人年度考核”,进入后点击“新增”,在跳出的页面中填写个人总结及相关信息,确保无误点击“提交”,跳转页面后,点击右上方“提交部门审核”。
2、3月1日—3月15日,各部门按优秀分配名额完成评比工作,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部门公章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汇总。
3、3月15日—3月20日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核评优结果并公示,提交员工考核结果书面稿至人事处审核。
4、3月20日-4月10日,人事处审核并返还职工签字确认归档。
四、联系人:李晨 王舜赞 联系电话:87557199,87557300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