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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假期分公司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1点击数:

 

 

分公司各部门:

 根据学校及公司清明假期的安排,清明节44-6日休息,47(周日)正常上班。为确保留校师生的正常生活,对清明小长假期间分公司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按照《后勤服务总公司长安分公司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值班表》进行值班(见附件),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在校或毋离杭,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总值班汇报、通知责任单位并妥善处理,各部门在假期如遇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报分公司综合办。服务热线:0573-87571555

 二、维修、高配正常值班;学生公寓楼、教学楼、实验楼正常值班;收发、水站正常服务。

 三、餐饮服务:

 1、第一食堂:二、三餐厅正常营业;一餐厅44-6日暂停营业,7日恢复营业;

 2、第二食堂:暂停营业;

 3、一卡通窗口:44-67:30-8:30 11:30-12:30  16:30-17:30,受理修卡、挂失、解挂,不充值。

 四、各部门视情合理安排员工轮休,值班安排报分公司综合办备案。

 五、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地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六、切实加强对外聘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妥善安排他们的假期活动,加强对员工的防火、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教育和观潮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加强部门所属车辆的管理,杜绝公车私用,车辆出城必须报分公司综合办备案。

 八、部门集体组织外出,事先报分公司综合办备案。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件:《后勤服务总公司长安分公司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值班表》

 

 

 

 

 

 

后勤服务总公司长安分公司  

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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