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对我院师生情况进行排摸。
摸底排查对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返校或新入学的学生、教职员工,以及2011年7月份以来前往过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巴基斯坦、印度、阿富汗等国的人员。
请各部门、各单位协助进行排摸,如有符合条件的请认真填写摸底排查登记表(附件2),并于10月22日15︰00前将登记表报至院卫生所,联系人:胡医生,联系电话:88743,邮箱:weishengsuo@zufe.edu.cn。
附件:1、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和托
幼机构脊髓灰质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学院防控脊灰疫情摸底排查登记表
3、脊髓灰质炎防控知识要点
院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