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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员工薪酬体系管理办法(试用)》中普通岗工龄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1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浙江财经学院劳动用工人员工资福利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员工薪酬体系管理办法(试用)》中表二:普通岗基本工资标准--工龄补贴现调整如下:

工龄补贴

满1-3周年15元,4-6周年35元,7-10周年60元。

 

 

后勤服务总公司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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