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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O10-2O11学年院级先进和公司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4点击数:

各中心、所、室: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表彰我公司在完成后勤保障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职工,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2O10—2O11学年院级先进和公司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条件、原则:

(一)评审表彰范围:

院级先进: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员工;

公司先进:全体员工。

以下人员不参加评选:1、新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2、学年内办理离退休手续的;3、学年内病假累计在三十天及以上的,事假累计十五天及以上的,请哺乳假、育婴假的,旷工的;4、学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期未满的。

(二)评选表彰条件、原则:参照浙财院(2006)255号文件。

二、评选表彰办法:

根据严格标准、客观公正、择优的评选表彰原则,各单位按照评选表彰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填写《浙江财经学院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公司先进工作者申报表》,报公司审批。

三、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工作由各部门组织,评选名额以部门5月31日在岗人数为基数,评选比例为10%,推荐比例的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其中外聘员工的公司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5%。具体见“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部门推荐名单6月22日上午11点前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6月23-25日公司提出正式推荐人选,公示3天。6月25日-6月26日各部门报送推荐材料,6月27日报院人事处审核,院长办公会议审定,9月份表彰。公司先进推荐人选及材料6月24日上午11点前交,公示3天结束后由公司发文表彰。

 

2010-2011学年院级先进、公司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部门

院先进名额(人)

公司先进名额(人)

部门

院先进名额

(人)

公司先进

名额(人)

办公室

0-1

2

饮食服务中心

0-1

14

人力、财务

0-1

1

卫生所

0-1

2

物业管理中心

4-5

20

长安分公司

1-2

21

经营发展中心

0-1

5

招待所

0

1

合计

院先进11人,公司先进66人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点击下载)

2、公司先进工作者申报表(点击下载)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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