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职工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根据学校及中心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编职工: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6)执行。
(二)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分配
1、先进工作者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4年5月31日前进校)的在岗管理服务人员(含人事代理和人事派遣)中评选产生。
2、各部门民主推荐,酌情申报人选1名,由中心办公会议审议商定推荐。
二、编外员工: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详见《后勤服务中心编外员工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后勤[2024]12号文)。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选办法(在中心工作满2年含以上编外员工可参加评选),以各部门2026年6月8日在岗人数为基数,由各部门按比例推荐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评选单位 |
可推荐名额 |
各部门人数 |
职能各部 |
2 |
16 |
物业服务部 |
10 |
100 |
能源保障部 |
1 |
11 |
餐饮部 |
10 |
99 |
校医院 |
1 |
9 |
采购管理部、公寓管理部 |
2 |
16 |
合计 |
26 |
|
三、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由各评选单位负责宣传发动、推荐,由各评选单位所在党支部前置政治把关,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需说明评选程序、过程、结果)请于6月1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经公示无异议、审议通过后予以表彰。
后勤服务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