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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编外员工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点击数:

各部门:

为深化后勤编外员工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管理技能队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竞争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根据《浙江财经大学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定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编外员工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由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岗位聘任工作组全面领导编外员工聘用工作,审议并决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的文件、计划,决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重大事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由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岗位聘任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中心编外各级岗位聘用工作,处理编外员工针对此次聘用工作的申诉和投诉事项。

(三)各部门由中心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外员工聘用工作的具体开展,根据中心核拨的编制数和定级数制定本部门岗位设置,接受员工聘用申请及聘用工作等。

二、聘用的范围和期限

(一)聘用范围为后勤服务中心全体编外员工,聘用期与学校2024年管理服务岗位聘任同步,即至2028年4月30日。

(二)劳动合同人员执行派遣公司相关续签文件精神,员工岗位发生变化的须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聘用人员到达国家有关规定的退休年龄,聘期自动终止。如届时上级政策发生变化和本通知规定有冲突,则遵循上级政策。

(三)劳务协议人员与后勤服务中心签署《退休工人聘用协议》,聘用期限可根据部门工作需要签订,原则上一年一签,但最短聘期不得短于一个月,最长聘期不得超2025年12月31日,且聘用的劳务协议人员,须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仍在岗在职或与原单位还未解除关系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三、岗位设置

本次岗位定级设置管理、技能一、二级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管理、技能岗位三级(含)以下、普通岗由部门在统筹名额内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聘用,报中心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届中,总体定级指标视情可适当调整。

其中,校医院岗位定级不在设定比例中,按应聘者实际级别聘用;

餐饮部因工作特性,可在核定的人员总经费中自行设计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报中心领导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聘用程序时间安排其他说明

(一)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各岗位聘用工作,应聘人员一般采用自荐报名方式填报岗位应聘表。各部门于6月21日11点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管理、技能一、二级岗位应聘表及拟聘人员汇总表。

(二)按聘用权限,分别由中心岗位聘任工作组、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认定,确定拟聘名单,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实行聘用。

(三)参照学校奖励性绩点设置原则,考虑部分岗位聘用情况,适当增设附加绩点激励,办法另定。

(四)聘用人员如不符合相应等级岗位任职条件,降低一级聘用至条件符合。

(五)新聘二级(含)以上管理、技能岗位,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其他岗位原则上要求不超过男63周岁、女55周岁,高级职称、特殊、紧俏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六)聘用人员需身体健康,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特殊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政治觉悟、思想理论及道德修养要求;能服从分配,适应按中心需要在某些岗位实行的综合计时工作制或不定时计时工作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寒暑假轮休。

(七)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派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薪酬待遇

依据《浙江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外聘员工薪酬分配办法》(浙财后2017-4号文)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关待遇。中心可视情况作调整。

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学校、中心有关文件精神为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后勤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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