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和谐校园,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法》精神,做好“119”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通知》要求,长安分公司及时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10月下旬,分公司各部门对所属办公室、值班室、配电房、学生公寓、学生服务项目工作房及分公司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学生公寓、教学楼公共场所有少量疏散应急灯、灭火器材缺损,员工集体宿舍有人离寝室灯未关或电源未拔等情况。对这些安全隐患,分公司已通知员工及所在部门,要求及时整改并加强员工安全防范教育,将消防设施的缺损统计汇总并上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和东方学院职能部门。
长安分公司将长鸣安全警钟,狠抓工作落实,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有一个平安的学习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