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浙财大党〔2017〕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情况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大学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校“三新”主题党日活动精神以及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情况等。
2.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执行情况;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2017年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党员发展阶段性材料及档案;党费收缴台账、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党员管理情况;全国党员信息系统维护与管理情况。
二、督查方法
1.全面自查。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围绕督查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举措。
2.集中督查。学校成立督查组(由各单位兼职组织员或党务骨干组成)随机抽取各单位2-3个党支部材料和15份左右党员档案,采取集中查阅的方式,对督查内容进行逐一检查,检查材料包括二级党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发展党员相关材料等。通过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并按标准集体讨论确定督查结果。初步定于6月6日进行现场集中督查(抽取的支部和材料提前1天通知)。
三、反馈总结
党委组织部将及时汇总整理督查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向各二级党组织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级党组织根据反馈结果,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于6月20日前交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校内督查是我校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和常态化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督查内容,认真做好总结,做好督查准备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本次督查工作的督查员,参与现场督查工作。请将督查员名单于5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督查前组织部将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
2.落脚基层、从严督查。督查组要把督查的重点落在党支部,掌握第一手情况。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督促各二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规范化建设,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3.紧盯问题、推动整改。学校将把此次督查作为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一次全面自我检验,将切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指出的严肃指出,该纠正的坚决纠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有效传导压力,推进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