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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剧场使用规定(点击附件下载)
(使用剧场责任书)
2016-03-17 11:07     (点击: )

 

本中心剧场是学校专门为全校广大师生提供演出、开会、集会使用的公共场所。因此,凡需使用该场所的所有单位、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需要在剧场中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有关规定,禁止借用合法的名义在剧场中进行非法的活动。

2、如需使用剧场进行各类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提前10天填写《浙江财经大学群众性活动审批表》,并获得主管、宣传、保卫部门的批准送文化中心报备;并由需用部门指定的负责人签署《使用剧场责任书》后方能安排使用。

3、文艺演出活动实行隔天安排制度,以确保剧场清洁和演出质量。部门之间场地使用在时间上发生冲突,原则上按申请使用的先后排序使用场地或由发生时间冲突的部门自行协商解决。

4、剧场中的所有设备都是公共财产,使用者必须爱护,如发现由于使用者不当使用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5、未经剧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移动、使用舞台上的一切设备和设施;确需使用如舞台机械等设备进行舞台布置的,必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禁止使用透明胶、双面胶、泡沫胶在剧场内外的墙面上、地面上粘贴物品和纸张。如确需粘贴上述物品的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同意,且只限使用美纹纸胶粘贴。

7、严格遵守消防条例,严禁在剧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明火、冷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

8、非剧场管理人员严禁随意开关舞台两侧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原则上禁止在场内随意乱拉、乱接电线,如果确有需要的,必须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9、使用单位的演职人员在剧场进行排练、演出的过程中应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将电脑、相机、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以防失窃。

10、每场活动的观众人数限定为1200人,不得超额。

11、每次活动结束,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将舞美装饰用品搬出场外,否则将被当做垃圾清除。

以上规定构成《使用剧场责任书》主要内容,由使用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在使用剧场前签字确认,并在使用过程中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如发现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今后3年再次剧场使用资格。

 

使用单位:

使用时间:

责 任 人:                 联系电话:

 

                           浙江财经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剧场使用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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